1 内容和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2 引用标准
2.1 GB 190《危险货物包装标识》
2.2 GB 13690《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标签及包装标识》
2.3 GB J16《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3 贮存方法
3.1 在同一房间或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存储,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3.2 同一建筑或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开的贮存方式。
3.3 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3.4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4 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4.1 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的规定。
4.2 化学危险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自管仓库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
4.3 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 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4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 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5 贮存的化学危险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190 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5 贮存场所的要求
5.1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2 贮存地点及建筑结构的设置,除了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外,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6 贮存安排及贮存量限制化学危险品贮存安排取决于化学危险品分类,分项, 容器类型,贮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
7 维护
7.1 化学危险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无泄漏。
7.2 化学危险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维护,在贮存期内, 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泄漏,稳定 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7.3 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8 化学危险品出入库管理
8.1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 《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要求》制度。
8.2 化学危险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和登记。
9 消防措施
9.1 根据危险品特性和仓库条件,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和灭火工具,并配备经过培训的兼职和专职的消防 人员。
9.2 贮存化学危险品建筑物内应根据仓库条件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
10 废弃物处理
10.1 禁止在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10.2 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10.3 按化学危险品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11 人员培训
11.1 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11.2 对化学危险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11.3 仓库的消防人员除了具有一般的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使其熟悉各区域贮存的化学危险品种类,特性,贮存地点,事故的处理程序及方法。